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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付勞健保 但被坑多餘的錢

發問:

圖片參考:http://imgcld.yimg.com/8/n/AB00117091/o/161107081118013872474690.jpg 提潑的6趴不是老闆付嗎 為何是員工付...可以申訴嗎..還是本來就是員工付的ㄋ

最佳解答:

不要小題大作啦 沒有搞清楚之前別亂跳喔 先問你自己與雇主約定的月薪是多少? 如果雙方約定月薪是 22,000,提繳工資應該是22,280x.06=1,368 則雇主何以提繳 1,905元? , 若雙方約定月薪是 24,000,提繳工資應該是24,000x.06=1,440 也不知道那「給項」勞健退費 1,905元及「扣項」代付勞健退 1,905元又是什麼錢?雇主何以先給你了,又扣回去?有點將稅捐推給你付的意味 你的處理應該是先去向雇主問個明白才對吧?申訴什麼?

其他解答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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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的月薪應該是22000吧 看這張我覺得那1905只是告訴你一個月6%提撥是多少而已 沒看左右都有1905嗎?相抵銷掉就是0啦 你自己月薪多少你應該清楚吧|||||一、這張就是證據,請妥善保存。 二、這樣有兩個問題,除了你講的勞退金部分外,"加班獎金"也是問題。 三、勞退金如果雇主轉嫁給勞工的話就已經違反勞退金條例第30條,可罰一萬到五萬。 四、加班就應該給加班費,而不是獎金,看起來雇主是想用這個含混帶過,這部分也可要求依加班時數補足金額。 五、以上請向勞工局檢舉,要求雇主補回勞退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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